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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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技术技能类证书专项治理要求 开展项目自查及规范招生的通知

2022年3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人社部函〔2022〕25号)。通知指出将对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进行专项治理。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现就我单位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项目合作机构自查工作并做如下要求:

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与南京稻田教育有限公司合作开展,并由中企工培(北京)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在线培训课程参加学习达到指定学时方能参加培训,培训结束后将组织在线考核,完成培训且考试合格者将获得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证书名证书,证书是仅为学员参加培训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有效证明,不是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不具备上述证书的使用效力,宣称能挂靠、兼职及领取补贴等都属于虚假宣传,请各合作机构杜绝以上情况。请各机构监督并安排好考生按时参加培训、考核,遵守培训考试并遵守有关纪律要求。考核合格后,学员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官网(www.miiteec.org.cn)查询证书信息。

机构在实施招生中,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严禁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严禁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

二、严禁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严禁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部”“原×××部”和“包过”、“挂靠”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三、严禁进行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严禁超出办学许可范围开展培训;严禁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严禁培训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严禁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严禁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四、严禁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请各合作单位严格遵照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站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彻底整改,稳妥处理清理规范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杜绝边清理边继续违规开展的行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广大考生,如在参加培训考核的过程中,遭遇虚假宣传和承诺,可选择电话投诉。

投诉电话:010-53672276




发布日期:2022-03-23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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