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能培训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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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合作机构申请相关规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

      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项目的审批及撤销工作,由南京稻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中企工培(北京)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项目专委会负责初审工作,各项目合作机构需上传申报材料前请务必阅读《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与考核项目合作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一、合作机构设置的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职业教育办学许可经营范围;有独立办公场所。

  2. 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考务管理领导小组责任人;

  3. 具有一定数量、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的考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且通过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能岗位认证考务管理的培训、考核、备案,持证上岗;

  4. 具有符合规定的、能满足考核条件要求的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监控设施等;

  5. 能保证上机考核系统、存储系统等有关考核系统资料的安全、保密;

  6. 具有符合规定的考生规模,能够按照有关考核管理规定和要求组织考核;

  7. 有能够保证考核顺利实施的必要场地。包括:能满足在本考点报名考核及考生候考场所要求;

  8. 考核期间应具有安全保卫、医疗保障等工作小组,确保考核顺利进行;

  9. 考核期间,至少有一部考核专用考点负责人员的移动电话,且能够随时上网;

  10. 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考点管理工作,收取报名费及考核费用,并及时上缴考核费用;

  11. 完成交派的软件测试、新专业试点等相关工作。

  二、 合作机构审批程序

  考点根据《装配式工程师项目考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负责本省内的考点分布和规划、初步审核、材料上报,对批准设立的考点向社会公布和对其进行各项管理工作。由组成的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术考务中心负责对考点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及其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术考务中心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批核准,并赋予考点代码。该代码只限该考点使用。 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1. 申请单位填写《装配式工程师项目考点申报表》和相关书面材料,报送,由南京稻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中企工培(北京)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项目专委会及其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能考务中心;

   2. 考点根据总体规划和考点布局、数量等因素,严格按照《装配式工程师项目考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申请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包括:实地考察、报告分析、初步审核结论;

  3. 考点申请单位至少选派一人参加,由南京稻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中企工培(北京)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项目专委会及其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能考务中心组织的考评员、考务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培训。

  三、考点的人员配备及职责

  (一)人员配备:

  考点接受 考务中心的业务领导。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考点的主考责任人,负责该考点的考核考务管理工作,并可设立多名副主考,辅助完成工作;设考务专职管理员一名,具体负责考务工作;设系统管理员一名,具体负责上机考核等技术工作。

  (二)考点主要职责:

  1. 按照《项目合作机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报名、考核及相关的管理工作;

  2. 负责考核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

  3. 接受考务、技术培训和考核;

  4. 负责考核宣传工作、接受考生咨询;

  5. 报名费、考核费用收取;

  6. 发放考核合格成绩单和转发《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术岗位证书》等;

  7. 遗留问题的汇总、上报、处理;

  8. 完成上级机构交派的有关工作任务。

  四、考点的设置

  1. 严格按照属地或系统管理原则,禁止跨省设立考点。任何考点禁止设立分考点;

  2. 其城市信息模型集成与应用工程师专业技能考务中心着重对考点办学办考条件、管理力量、生源状况、设备和软件是否达标、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评审;

  3. 每个考核点由,由中企工培(北京)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项目专委会其装配式工程师(设计、生产、装配)专业技术考务中心分配考点代码,此代码只限该考点使用。

  五、考点的暂停、注销和撤消原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点,有权暂停、注销或撤销考点资格:

  1. 不根据省级机构确定的报名费、考核费标准执行的。

       2. 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独家授权 xx 机构”的名义开展系列工作。 

       3. 使用诱导性或误导性语言:包括“可以挂靠”、“唯一性”、“独家授权”、“工信部授权”、“工信部委托”、“考核包过”、“不用参加考核”、“替考或加分”、“国家注册”、“考前给考核答案”、“全国统一考核”等触碰红线的宣传语言。 

      4. 对外宣传出现“考试”一词的(须统一为“考核”)。出现推广宣传失真、保密材料遗失、泄密事件;

  5. 出现大规模集体舞弊事件;

  6. 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设备、软件不达标;

  7. 发生严重考场事故;

  8. 考场秩序混乱;

  9. 考后评估未达标;

  10. 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后果严重的;

  11. 对考生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12. 一年内未开考的考点。



南京稻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中企工培(北京)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22-02-24来源: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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